强直性脊柱炎的确诊指标

2018-02-0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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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的确诊指标常用的是1966年纽约标准和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临床标准,腰痛、晨僵三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腰椎额状面和矢状面活动受限,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的年龄、性别的正常人。放射学标准包括双侧≥2级或单侧3-4级骶髂关节炎。它的诊断包括肯定的强直性脊柱炎诊断,要符合放射学标准和1项以及以上的临床标准者。如果诊断为可能强制性脊柱炎的患者,要符合3项临床标准,或者是符合放射学标准,而不伴任何临床标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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