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镇痛原则

2019-12-01 11:36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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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镇痛原则主要包括:

1、口服给药:口服为最常见给药途径,对不宜口服患者才可采用其他方式途径,如吗啡皮下注射,患者自控镇痛较方便的方法还有头皮贴剂等;

2、按阶梯用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的选用不同程度的镇痛药物,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并合并及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重度疼痛可选用强阿片类药物,并可联合用及甾体类消炎镇痛药;

3、按时给药:是指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规律性的给予止痛药,无论给药当时患者是否发作疼痛。而不是按需给药,这样可以保证疼痛持续缓解。目前控释、缓释的药物临床使用的日益广泛,强调控释阿片类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效及时的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4、个体化给药:是指按照患者病情和本身个人耐受情况,对疼痛的忍耐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阿片类药物标准用药剂量应当根据患者病情,使用足剂量药物,使疼痛得到得以缓解,同时还应鉴别是否有神经病理性疼痛,要考虑联合用药的可能;

5、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物的患者加强监护,密切观察其疼痛缓解程度和机体反应情况。注意药物联合应用的相互作用,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在癌痛治疗过程中,患者及家属理解和配合至关重要,患者应主动向医护人员描述疼痛程度、止痛效果,它是肿瘤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忍痛对患者有害无益,多数癌痛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得到有效控制,患者应当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止痛治疗、规律服药。吗啡及其同类药物是癌痛治疗的常用药物,在癌痛治疗时应用吗啡药物引起成瘾的现象极为罕见,应当确保药物安全放置。止痛治疗时要密切观察疗效和药物的不良反应,随时与医务人员沟通,调整治疗目的和治疗措施,应当定期复诊、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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