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通常需要分次照射,放疗30次与25次存在区别,治疗30次意味着放疗总剂量更大,治疗25次的总剂量相对更小,两者区别如下:
1、放疗25次:如果病人进性术后辅助放疗,通常采取放疗25次,病人手术后,肿瘤基本全部或大部分被切除,剩余的肿瘤需进行较低剂量放疗,可能进行25次放疗便可以到达目的。部分肿瘤类型对放射线相对敏感,即使未进行手术可能放疗25次肿瘤即可以退缩,无需进行30次放疗;
2、放疗30次:如果病人未进行手术,或术后残留病相对较大,可能选择进行30次放疗,甚至选择30次以上的放疗,此时照射剂量相对较大。部分肿瘤可能对放射线不敏感,进行25次放疗,肿瘤退缩情况仍然不够理想,则需要适当加大剂量,可能增加至30次,甚至30次以上。
放疗的最终目是使放射线的治疗效果达到最佳,即肿瘤达到最大程度退缩甚至完全消失。放疗30次与25次的区别,需根据病人的不同情况决定,放疗30次未必比25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