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发散功效,以发散表邪为主要作用,能解除表证的药物称解表药。根据解表药的药性和主治差异,一般将其分为发散风寒药和发散风热药两类,又称辛温解表药与辛凉解表药。
发散风寒药多属辛温,故又名辛温解表药,适用于风寒表证,代表药物有麻黄、桂枝、荆芥、防风等;发散风热药多属辛凉,故又名辛凉解表药,适用于风热表证,代表药物有柴胡、葛根、牛蒡子、薄荷、菊花等。
解表药通过发汗解除表证,若用之不当,汗出过多,则伤津耗气。因此,本类药物不可久用或过量使用,应中病即止。凡阳虚自汗、阴虚盗汗、泻痢呕吐、吐血下血、麻疹已透、疮疡已溃、热病后期津液已亏等病证,均宜慎用。
参考资料:[1]高鹏翔.中医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