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介入治疗有哪些禁忌证

2023-12-21 15:4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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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肝癌的介入治疗是一种常用的治疗方法,但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接受这种治疗。对于原发性肝癌介入治疗相关的禁忌证,具体如下:

1、当患者存在严重的肝细胞性黄疸时,无法耐受介入治疗;

2、对于存在大量腹水,特别是伴有少尿的患者,可能无法耐受介入治疗;

3、肝硬化和肝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其肝脏功能已经无法满足介入治疗的需求;

4、当肿瘤病变已经占据了肝脏的大部分或全部时,不能进行介入治疗;

5、当肝癌已经发生全身广泛转移时,也不宜进行介入治疗;

6、介入治疗不适合终末期患者。

此外,肝储备功能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储备功能差的患者需慎重。

尽管曾有人认为肝癌介入治疗没有绝对的禁忌证,但如果患者存在上述任一种情况,均不宜接受肝癌的介入治疗。

参考资料:[1]白利军等编著. 消化疾病诊断与治疗 下[M]. 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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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瘤介入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动脉瘤介入治疗的适应证,出血肯定是绝对适应证。因为一旦出血死亡率是相当高的,大概第一次出血有35%左右的死亡率。一旦出血以后,在短期内会出现二次出血,二次出血死亡率可以到70%-80%,所以它是绝对要处理的,这是第一个适应证。第二个适应证是有些动脉瘤没有出血,也就是没有破裂。但是它有症状,比如有头痛,有相应的神经压迫症状,因为动脉瘤有占位效应。比如长到眼动脉附近的,视神经附近的,可以压迫到视神经,引起闭眼闭不了。有这些症状也是适应证。还有就是>5mm的,没有破裂的动脉瘤也要处理。因为>5mm破裂的风险要高过<5mm的。另外5mm以内的动脉瘤,要看它的数目大小、部位、形状规不规则。如果形状不规则或者有子囊,也建议作为手术的适应证。对于通过DSA检查的结果评估风险不大的,可以观察定期复查。每半年或一年,观察它的动态变化,如果变化比较明显的,也作为适应证。禁忌证就是即使做好了手术也恢复不了。深度昏迷的或者是濒死的病人,一般就不再处理了,这个是无效的,浪费资源。另外患者高龄,又有心脏功能不全或者是肾功能不全、呼吸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好的这一类有风险的也作为相对禁忌证。再就是动脉瘤比较小,通过DSA评估,没有破裂风险的,一般也不去处理。"

语音时长02:35''

彭秀斌珠海市人民医院

2018/05/03收听(3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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