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的症状包括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神经衰弱。
1、焦虑症:多表现为反复发作,症状迁延,病程漫长者社会功能下降。
(1)精神性焦虑:精神上的过度担心是焦虑症状的核心。表现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某种危险或不幸事件经常担心。可表现为对外界刺激敏感,易于出现惊跳反应,注意力难以集中,易受干扰;难以入睡、睡中易惊醒,易激惹等。
(2)躯体性焦虑:表现为运动性不安与肌肉紧张。运动性不安可表现搓手顿足、不能静坐、不停地来回走动、无目的小动作增多。肌肉紧张表现为主观上的一组或多组肌肉不舒服的紧张感,严重时有肌肉酸痛,多见于胸部、颈部及肩背部肌肉,紧张性头痛也很常见,有的患者可出现肢体的震颤,甚至语音发颤。
2、恐惧症: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环境为主的神经症。
(1)接触恐惧的刺激对象时出现明显的焦虑症状,程度轻重不一。
(2)在接触恐惧对象前,即为之担忧,出现期待性焦虑。
(3)尽量回避可能引起恐惧的对象,即回避行为。
(4)明知恐惧是过分的、不合理的、不必要的,但仍无法控制。
3、强迫症:以强迫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神经症。常伴有追求完美、做事刻板、缺乏稳定感和安全感的人格特征。
(1)强迫观念:即患者明知没有必要,试图忽略压抑或用其他思想、动作来对抗它,但无法摆脱,因而苦恼和焦虑。如反复思考“人为什么会说话?”“天为什么会下雨?”等。
(2)强迫行为:强迫行为与患者所担心、害怕的事情之间的联系常常不合逻辑(如将物品排列整齐是为了防止心爱的人受到伤害),或明显超过了正常界限(如每天花几小时的时间洗澡来防止生病)。
(3)回避行为:患者通常采用回避行为、中和或随意的形式以减轻焦虑,故患者通常回避会诱发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的人、地点及事物。疾病严重时,回避可能成为最受关注的症状。
4、疑病症:患者担心或坚信自己患有某种严重的躯体疾病,因此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的阴性结果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5、神经衰弱:易疲劳、反应迟钝、注意力集中困难、记忆力减退等;情绪多为烦躁、紧张、易激怒等;入睡困难、多梦、睡眠浅、醒后不易再入睡,睡眠质量不好,睡眠感缺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