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即血清促甲状腺激素,若是妊娠期行甲状腺功能三项检查,结果显示血清促甲状腺激素升高,可能存在妊娠期临床甲减。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妊娠期参考值上限,即4.0mU/L,且血清游离T4(FT4)<妊娠期参考值下限。2011年版ATA指南还提出T1期妊娠妇女如血清促甲状腺激素>10mlU/L,无论有无血清游离T4降低,都可以诊断为临床甲减。
妊娠期临床甲减的治疗目标是将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在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的下1/2。如无法获得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则可控制血清促甲状腺激素在2.5mU/L以下。
一旦确诊妊娠期临床甲减,应立即开始治疗。临床甲减的主要治疗药物为左旋甲状腺素(L-T4),主要根据甲状腺功能调整用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