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下出血主要是由疾病因素与非疾病因素所导致的,疾病因素主要为血管因素或血小板因素异常所致。非疾病因素也可导致皮下出血,如外伤、抽血、药物等。
一、疾病因素
1、血管因素
指毛细血管壁的损害,使血液从血管内渗出到血管外而造成皮下出血。常见于过敏性紫瘢、老年性紫瘢、单纯性紫瘢、遗传性出血性毛细血管扩张症。
2、血小板因素
包括血小板减少和质的异常,从而影响凝血功能,出现皮下淤血,常见疾病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伤寒、败血症、麻疹、流脑等严重感染以及脾功能亢进、红斑狼疮、尿毒症等也常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皮下出血。
二、非疾病因素
1、外伤:外伤所致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而引起皮下出血,一般可自行消退。
2、抽血:在抽血时,由于按压不当,导致血管中的血液溢出,也可造成皮下出血。
3、药物及化学因素:一些放射性物质、化学物品(苯、抗肿瘤药物)破坏巨核细胞而影响血小板生成,药物如奎尼丁、阿司匹林、潘生丁、肝素、抗凝片可阻止血小板过多,从而导致凝血功能下降造成皮下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