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疾病均可导致血清维生素D值降低,如针对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骨质疏松症等,需要针对病因给予充足的维生素D,针对不同的群体,如儿童、孕妇、肥胖患者、老人等,需要遵医嘱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提高治疗效果的目的。
1、维生素D缺乏:建议用普通维生素D2或D3制剂。对1岁以内维生素D缺乏的婴幼儿和1-18岁维生素D缺乏的儿童和青少年,用维生素D2或D3达6周,以使血清维生素D维持在稳定的水平;对维生素D缺乏的成年人,建议用维生素D2或D3达8周,以维持血清维生素D水平。对肥胖患者、小肠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和正在使用影响维生素D代谢药物的患者,剂量为常规剂量的2~3倍。凡有吸收不良、婴幼儿不能坚持口服者,可考虑肌肉注射维生素D。
2、维生素D缺乏佝偻病/骨软化症:给予充足的普通维生素D和钙剂干预后,常有显著疗效。胃肠吸收不良的患者口服维生素D的需要量更大,或采用肌肉注射方式,应适当补充钙剂,保证人体每日钙需要量。
3、骨质疏松症:患者应接受充足的阳光照射,促进皮肤合成内源性维生素D。日照不足者可每天补充普通维生素D,定期监测患者血清维生素D和甲状旁腺素水平,以指导调整普通维生素D的补充剂量。不建议患者常规单次补充超大剂量的普通维生素D。
4、特殊人群的治疗:对冬春季节妊娠或体弱多病的孕妇,可于妊娠7~9个月给予维生素D,一次或多次口服或肌肉注射,同时服用钙剂。婴儿生后数日开始每日补充维生素D。早产儿、双胎、人工喂养儿及冬季出生儿,可于生后1-2周开始口服维生素D或肌注维生素D,并维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