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词条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骨科 刘向春审核认证
挤压综合征是肢体受到重物长时间挤压致肌肉发生缺血改变,继而引起以肌红蛋白血症、肌红蛋白尿、高钾血症和急性肾功能障碍为特点的临床综合征。其本质是横纹肌溶解,多见于重大自然或人为灾害,如地震或战争轰炸使大面积建筑物倒塌,众多伤员被压埋于重物之下。也见于工业、交通事故,甚至昏迷或沉醉者压迫自身肢体。病情危重,常合并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肌红蛋白尿、恶心、呕吐
挤压综合征大多由外伤引起,也可能由于止血带、石膏的不正确使用引起局部肌肉内血液循环受阻,发生缺血坏死等现象。
伤员压埋于重物之下,短时间无法全部救出,长时间的挤压可使肌肉内血液循环受阻或完全断绝,发生缺血坏死,而一旦压力解除,坏死组织进入循环系统,即可发生挤压综合征。
昏迷或醉酒昏睡,大面积烧伤后不合理使用止血带、抗休克裤以及石膏固定,手术时间过长等,因体位长时间固定,肌肉受压也可致肌组织缺血,发生变性、坏死。
重大外伤极易导致挤压综合征。
石膏固定过紧,也会引起挤压综合征。
目前国内尚无该病较权威的流行病学统计数据。
外伤或者骨折的人比正常人更易患有挤压综合征。
伤员压埋于重物之下易出现该病。
挤压伤解除挤压后,可出现全身代谢及内环境平衡紊乱,主要表现为中毒症状,分为全身性表现和局部表现。
全身无力、恶心、呕吐,随着病情的发展,发生意识障碍,有的躁动不安、意识模糊或呈现兴奋状态,有的表情淡漠、少语,或呈现嗜睡状态,严重者可致昏迷。早期由于血容量突然减少,可能发生血压下降,收缩压低于70~80mmHg,心率快、脉细弱、体温偏低,甚至出现休克,随后则因水潴留而出现水肿、血压升高等改变。
由于外伤导致,可引起局部水肿、淤血、疼痛,在受压皮肤周围可能有水疱形成,受压时间过长,可能会有局部组织缺血、坏死。
部分患者可出现少尿、排尿困难、嗜睡、肌红蛋白尿、高钾血症、肌肉缺血、坏死、肾功能障碍等症状。
患者解除挤压之后,出现血pH<7.35,碱剩余、标准碳酸氢盐下降,二氧化碳分压正常或稍降低。患者意识淡漠、疲乏、嗜睡,呼吸深而快,心率加快,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挤压综合征的患者,酸性代谢产物及细胞分解产物积聚在体内,导致氮质血症或尿毒症,产生中毒症状,但其严重程度等并不直接与血尿素氮水平相关。
是挤压综合征患者最常见、危害最大的水电解质紊乱。血钾升高引起神经肌肉系统的兴奋性改变,当肌细胞处于极化或者除极状态时,不能产生动作电位,主要表现为肌无力和肌麻痹,腱反射减弱或消失,通常只累及外周神经和躯干、肢体肌肉,对中枢神经系统主要表现为神志淡漠、肢体感觉异常等。
尿量<17ml/h或400ml/24h,或低血压经抗休克、补足血容量3小时以上尿量仍无增加。少尿可持续数天甚至数月。因少尿及治疗过程中未能准确控制液体入量,可导致体液潴留及相关并发症,如高血压、肺水肿、脑水肿、心力衰竭等,有相当一部分的患者可表现为非少尿性肾衰竭。
挤压综合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于改善症状、疾病治疗极其重要,尤其对于有外伤史、骨折的患者,要及时进行体检。对于有疑似挤压综合征临床表现的患者更应该及时就诊以明确诊断。
对于高危人群,早期体检非常有必要,重视体检中的血液生化检查。无论是不是高危人群,一旦体检中出现检查异常都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一步检查治疗。
在体检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局部肿胀,并出现疼痛等症状,高度怀疑积压综合征时,应及时就医。
已经确诊挤压综合征的患者,若出现发热、嗜睡等,应立即就医。
大多患者优先考虑去骨科或急诊科就诊,若患者出现其他严重反应,如排尿困难、血尿等,应到肾内科就诊。
因为什么外伤引起?
既往有没有骨折?
目前都有什么症状?(如疼痛、全身无力、恶心、呕吐、尿液颜色等)
是否有以下症状?(如心率快、尿少等症状)
是否骨折打了石膏?
挤压综合征可做X线检查排除是否有骨折。
挤压综合征患者易并发高钾血症、酸中毒,可以根据动脉血气分析进行确诊。
挤压综合征患者做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红细胞计数指标是否正常。
查看尿量是否减少,尿中是否有蛋白、红细胞、白细胞等。
可查出是否有凝血功能异常。
谷草转氨酶、肌酸磷酸酶是肌肉缺血坏死所释放出的酶,可了解肌肉坏死程度。
挤压综合征的诊断可根据病史和临床表现判断。如有无肌红蛋白尿;尿中有蛋白、红细胞、白细胞;是否持续少尿(<400ml/24h)或无尿(<50ml/24h)48小时以上;血肌酐和血尿素氮每日递增超过44.2μmol/L和3.57mmol/L;血钾每日增加超过1mmol/L,出现高钾血症;经补液及利尿药激发试验排除肾前性少尿;脱水、创伤性休克、代谢性酸中毒等全身循环衰竭的临床表现。有挤压外伤史并出现以上任何一种表现即可诊断。
一般由外伤引起,表现局部肿胀、淤血等,通常无严重并发症和体征,也不会危及患者生命,疼痛通常可耐受。
又称急性筋膜间室综合征,是指骨筋膜室内的肌肉和神经因急性缺血、缺氧而产生的一系列早期症候群。其表现由疼痛转为无痛,有苍白或发绀、大理石花纹、感觉异常、麻痹、无脉,与挤压综合征表现不同。
确诊挤压综合征后需要尽早、积极补液,维持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稳定,清除对机体有害的物质,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现场急救时,应尽早搬离挤压物以减轻伤势,避免伤肢抬高,开放性伤口应尽快加压包扎止血或止血带止血。尽早、积极补液,维持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稳定,清除对机体有害的物质,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制订好合理的肾脏替代治疗计划。
有些情况可能需要当场进行截肢,需要及时使用抗生素治疗,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如果有患肢缺血、坏死,可能需要手术截肢治疗。截肢适应症有以下几点:
患肢坏死,保留后也无功能。
经保守处理后,症状无好转,并危及患者生命。
患肢并发特异性感染,并有转移可能。
原则上首选肠内营养,合并腹膜损伤、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道出血时,可选择静脉营养。依据病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可选择肠内营养与静脉营养配合使用。
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应注意补充氨基酸、水溶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
长期禁食者,应注意补充维生素K,预防凝血功能障碍。
血钾>6mmol/L应紧急处理,可静脉输注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50%葡萄糖液加胰岛素静脉推注可使钾进入细胞内降低血钾浓度,袢利尿药则促进钾排出。上述处理无效时需血液透析。
挤压综合征患者合并低钙血症时,临床上通常无需纠正。若其影响心肌收缩力和心肌传导,可静脉输注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
挤压综合征时主要为代谢性酸中毒,在积极补液、维持有效循环血量的基础上,如仍存在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可考虑应用5%碳酸氢钠液纠正。
补碱可纠正代谢性酸中毒、降低血清钾,并碱化尿液,减少肌红蛋白在肾小管内的沉积和其毒性作用,有助于预防挤压综合征的发生。轻症患者输入平衡盐液,可使尿液呈碱性和中性。输入高渗碱性溶液时,成人每日可输入5%碳酸氢钠200~800ml,或根据尿pH、血尿素氮水平及血气监测结果及时调整。
挤压综合征合并多系统疾病,一般预后较差。
挤压综合征可能治愈,但有很高的危及生命及遗留严重后遗症的风险。
如合并肾衰竭等症状,可能会危及生命。
如出现少尿、无尿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做尿液检查、肾功能检查等,以免延误诊治。
挤压综合征患者前期不能进食,后期恢复期可进食清淡食物,饮食应以高蛋白食物为主,切忌暴饮暴食。
挤压综合征前期治疗时,如有尿潴留等症状时,应为禁食状态。
患者排尿正常,病情稳定时宜进食清淡及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类食物。
忌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
切忌暴饮暴食、进食重油重脂食物。
挤压综合征患者平时应注意休息、均衡饮食、适当运动,还需避免外伤、感染等不良因素的产生,以免加重病情。
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等。
病情平稳恢复期时,可以适当进行身体锻炼,每周2~3次为宜,注意避免过度锻炼,均衡饮食,增强自身免疫力。
注意避免外伤,尽量不要到施工现场等有高空坠物的场所。
每天练习深部咳痰、拍背、下肢功能锻炼,预防肺炎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如无身体不适表现,处于恢复期,定期换药复诊即可。如有排尿困难、尿量减少等症状出现应及时就诊,以免延误诊治。如果伤口已经愈合,并无身体不适,可适当延长复诊时间。
开导患者,使其保持心情愉悦,避免心理负担引起精神疾病。截肢后的患者应注意其平时生活表现,多陪伴,可以多以外界接触,适当出去放风,避免患者产生自卑、低落心理。注意多陪伴术后疼痛患者,多开导,避免患者心情过于沉重。
挤压综合征患者如果出现昏迷等其他症状,注意尽快就医,防止出现严重并发症,如急性肾衰等,延误诊治。
挤压综合征主要是外伤导致的,日常注意避免外伤,注意避免肌肉遭受挤压,可较大程度上预防该病发生。
避免劳累,适当休息,以免过度劳累造成身体抵抗能力下降。
注意躲避容易造成外伤的可能,避免到施工场所等容易造成外伤的地方。
适当运动,提高自身抵抗力。
避免反复劳累引起积累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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