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入职体检不准检测乙肝 我国从法规层面消除乙肝歧

发布时间: 2017-07-26来源:网络

  7月25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就“介绍病毒性肝炎防治科普等有关内容”举行例行发布会。针对乙肝歧视情况是否得到改善的问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教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贾继东表示,消除对乙肝的误解,消除公众的恐惧,是减少歧视的一大途径。

  据悉,乙肝和丙肝是通过血液传播、没有保护措施的性传播、母婴传播三个途径进行传播的。世界肝炎日设立的目的之一就是唤起人们对肝炎的重视。我国通过科学解释肝炎传播途径的方式,努力消除公众对乙肝的恐惧,消除公众对乙肝的误解,减少公众对乙肝感染者的歧视。
  我国政府在早年已经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明确提出不能因为乙肝表面阳性而不录取。随后,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在入学、入职体检当中不准检测乙肝,在法规层面消除乙肝歧视。贾继东表示:“在入职入学当中明确禁止检测乙肝,为了防止因歧视剥夺一个人正常受教育和工作的权利。但是从健康和医疗的角度,我们是鼓励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去检测乙肝项目。除了在这个环节之外,在正常的健康体检、在医疗的实践当中没有任何法规是反对的,实际上是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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