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依据

2018-09-30 21:51播放 :

手机浏览

向您推荐
继续播放
关闭

视频内容

产褥期抑郁症的主要表现为抑郁,大部分在产后2周内发作,以产后4-10周症状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情绪激动,对任何事物都缺乏主动性,缺乏愉悦感,与丈夫和家人产生隔阂。有的人还会有自杀或杀婴倾向。产后抑郁症的诊断主要是按照产后抑郁量表评估判断,量表有十项内容,十项标准分别是:

1、情绪抑郁;

2、对全部和多数活动缺乏意愿;

3、体重明显下降或增加;

4、睡眠过度或睡眠障碍;

5、精神运动性兴奋和阻滞;

6、疲劳和乏力;

7、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感和自罪感;

8、思维力下降和注意力不集中;

9、反复有死亡想法;

10、在产后4周内发病。

以上十条是产后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其中第一条、第二条必须符合。满足以上五项和五项以上,即可诊断为产后抑郁症。

分享:

70

相关推荐

微信扫一扫
查看医生科普知识
已扫415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举报电话:400667853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9345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20-0006
京ICP备16049935号-8 Copyright ©2020 youlai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