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孕中期即怀孕三个月后,可以适当进行性生活。因为此时期胎盘已经形成,胎儿情况较稳定,适当同房不会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但是孕早期、孕晚期应禁止性生活,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其具体原因如下:
1、孕早期:因为孕早期即12周以前,因女性受内分泌的影响而产生早孕反应,加之顾及腹中胎儿的安全,应降低同房的要求和频率。而且此时子宫比较敏感,胎盘尚未发育成熟,胎盘与子宫壁连接尚不紧密,其次是防止流产的孕激素分泌不足,不能给予胎儿强有力的保护,同房可能会导致先兆流产甚至流产;
2、孕晚期:此时由于子宫增长过快致使羊膜囊下降,同房易造成胎膜早破,从而诱发感染、脐带脱垂及早产、胎儿窘迫等危险,所以要避免同房。
孕中期虽然可以适当同房,但是为避免给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同房时需注意相关的事项。如注意不要采取压迫到孕妇的姿势;注意动作轻柔,不要粗暴;注意双方的卫生清洁,避免感染;建议使用避孕套,以免刺激到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