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的放射治疗:
1、适应证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均需放疗。
2、放疗开始时间保乳术后首次放疗应在术后4-6周内,切口愈合后开始放疗。
3、放疗技术和剂量可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技术。
全乳照射剂量45~50Gy,1.8~2Gy/次,5次/周。
瘤床可同步加量,或全乳照射结束后,一般需要瘤床区补量10~16Gy/5~8次。
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放疗:
1、适应证:
具有下列高危因素之一,需术后放疗
1)T3以上:原发肿瘤最大直径≥5cm,或肿瘤侵及乳腺皮肤、胸壁;
2)PN2:腋窝淋巴结转移≥4个;
3)腋窝淋巴结转移1~3个的T1/T2患者,具有下列高危复发风险:年龄≤40岁,腋窝淋巴结清扫数目<10个,腋窝淋巴结转移的比例>20%,激素受体阴性,Her-2/neu过表达时,也可以考虑放疗;
4)手术切缘阳性,血管内瘤栓。
2、术后放疗部位及剂量:
胸壁和锁骨上是术后辅助放疗的常规靶区。术后辅助放疗的常规剂量为50Gy/5周/25次,对于高度怀疑有残留的区域可局部加量至60Gy或以上。可采用普放:电子线放疗,或6MV-X线适形或调强放疗。
原发灶位于乳房中央或内侧者作根治术后,考虑包内乳区。
腋窝一般不做放疗,以免引起严重的并发症,但是对腋窝有残余病灶,手术难以清除超过2cm者,或者是腋窝血管内有癌栓形成的可以补加腋窝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