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案统计科
介绍:
镇雄县人民医院病案统计科由主管副院长直属管辖,主要负责全院病案管理与统计工作;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相关数据;提供科研教学、临床研究的核心资料;满足各类病案借阅复印需求,提供温馨服务等工作的职能机构。
科室成员
我科在职人员共8名,副主任医师1名,统计师1名,主治医师1名,其他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3名,其中持有编码证5名。
工作职责
(1)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院住院病案首页质控,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和利用的工作。
(3)负责病案装订成册并做好病案登记,并按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ICD-10进行编码、手术操作编码ICD-9-CM-3及计算机索引工作。
(4)负责病历的借阅工作,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资料,根据医院规定向公检法司、患者或家属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病案资料查阅、利用、复印。
(5)协同医务部共同提高病案书写质量,发现缺陷不足及时反馈科室。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病案库房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工作。
(7)及时收集各医疗科室的统计信息。
(8)负责提供各职能部门需要的统计报表。
(9)负责向国家、省、市、县卫健委报送报表。
(10)为院领导、财务科及有关科室提供统计资料,及时考核有关医疗质量指标。
(12)维持统计数字的严肃性,如实反映情况,杜绝重报,假报的现象发生。
病案复印须知
一、申请时间
正常情况下,病人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到病案统计科申请复印相关材料。
二、复印病案时间、地点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复印病案业务)
地点:镇雄县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病案统计科
三、病案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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