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怎么办

2020-02-25 16:06

手机浏览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怎么办
01:24

语音内容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疾病控制以后没有活动性病变,脏器没有严重损害时可以怀孕并分娩。在怀孕以后要定期随诊,到产科和风湿免疫科进行复查,随时了解疾病状态。
除此之外,有些药物在怀孕时不能服用,比如甲氨蝶呤,通常要停服半年以后才可以怀孕,其它的药物也要根据药品说明书进行服药。
当妊娠以后需要多学科的联合诊治,密切监测系统红斑狼疮的病情变化,了解是否能够继续妊娠或者终止妊娠。
在风湿免疫科和产科大夫的协作下,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完全能够达到一个满意的状态,顺利的产下胎儿,保证孕妇和胎儿的正常。

分享:

95

相关推荐

微信扫一扫
查看医生科普知识
已扫261
杨铁生的二维码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举报电话:400667853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9345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20-0006
京ICP备16049935号-8 Copyright ©2020 youlai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