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哮喘的诊断标准

2021-07-0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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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治性哮喘及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如下:
一、难治性哮喘的诊断标准:
1、符合我国哮喘防治指南中哮喘的诊断标准;
2、排除患者治疗依从性不良,并排除诱发加重或是哮喘难以控制的因素;
3、按照我国哮喘防治指南,采用第四级治疗方案,即两种或两种以上控制性药物规范治疗,和管理六个月以上尚不能达到理想控制。
符合以上三条标准的患者,可诊断为难治性哮喘。
二、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及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且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有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以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应有下列三项中至少一项阳性,包括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昼夜PEF变异率≥20%。
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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