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7-06来源:福建医疗保障
全省统一行动
为加强对医保签约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医保办统一部署,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骗保专项行动,福建省医保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 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
1.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日常稽核、检查发现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线索等展开;
2.随机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展开,被检查机构名单与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
3.重点检查与随机检查均包括非现场稽核(线上稽核)和现场稽核等形式
二 稽查内容
重点稽查定点医疗机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1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重点稽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问题,是否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高套手术项目收费、耗材收费与诊疗项目不匹配、中医理疗项目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
2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稽查虚假诊疗问题,是否存在制造假病历、虚增就诊人次、虚开票据、虚假用药、虚假治疗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套取、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行为。
重点稽查参保人员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稽查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三 处理结果
1.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2.情节严重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黑名单”;
3.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
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对外透露具体行动信息;坚持廉洁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隐瞒、不推诿、不护短。
省医保办举报电话:0591-87097110
省医保中心举报电话:0591-87547716
呼吁:打击骗保 从我做起
医保基金是患者的救命钱,是大家看病买药、维护健康的民生福利保障。依法严厉打击骗保行为,既是我们的职责,更是为了保障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希望每位看到这篇文章的您都能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敢于对欺诈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说不,真正让医保基金公平、高效地惠及更多需要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