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院要为警察开通“优先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 2018-12-10来源:健康界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定点医院要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凭相关证件或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
  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通“优先服务流程”意味着什么?警医携手是否让打击医闹力度更进一步?为何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培训急救知识?健康界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专家解读文件。
  他们是紧急医疗救治对象
  两文件明确,在职司法行政干警(含警察院校学警、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公安民警,满足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实施见义勇为时负伤,或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患急危重症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情形之一的,纳入紧急医疗救治对象范围。
  要这样为他们优先服务

  两文件要求,各省确定若干医疗服务能力较强、专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国家卫健委确定部分医院作为国家区域紧急救治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要建立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等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工作证或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提高医疗救治效率。
  在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聂学看来,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通“优先服务流程”并不意味“警察”论。“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因为生命是平等的。这个文件只是对‘司法干警和公安民警出现紧急情况时要紧急救治’这一点的强调。”
  文件出台后,若出现警察和普通公民受伤,同时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医务工作人员要如何处理?对此,聂学解释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医生还是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优先抢救,同时医院要加派人手,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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