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吗

2021-09-13 17:48播放 :

手机浏览

向您推荐
继续播放
关闭

视频内容

对于肝硬化患者而言,是否属于失去劳动能力,需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具体如下:

1、失代偿期:不能进行劳动,属于失去劳动能力人群,需注意适当休息,也可做适当体力活动,但不能劳动;

2、代偿期:可进行部分轻体力劳动。

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在肝硬化基础上反复出现黄疸、消化道出血,有明显乏力、低热、腹胀或反复出现肝硬化的其他并发症,比如肝性脑病、腹水等,甚至部分患者出现肝肾综合征等。在化验肝功能时便发现失代偿期肝硬化存在肝功能表现异常,有不同程度的转氨酶、胆红素升高,且有凝血功能异常,凝血酶原活动度通常波动在40%-60%,同时伴有明显的脾功能亢进等。根据此类症状,在实验室检查上均可判断患者肝功能是否处于失代偿状态。

分享:

85

相关推荐

微信扫一扫
查看医生科普知识
已扫372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举报电话:400667853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9345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20-0006
京ICP备16049935号-8 Copyright ©2020 youlai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