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简称心衰)是各种心血管事件的最终结果和各种心脏异常的累积效应,最终导致心脏泵功能下降。治疗心力衰竭的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如下:
1、适应证:推荐用于不能耐受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患者(Ⅰ类,A级);对于因其他适应证已服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患者,如果随后发生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可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Ⅰa类,A级);
(2)禁忌证:血管神经性水肿、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曾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导致喉头水肿);妊娠女性;双侧肾动脉狭窄。
参考资料:[1]杨杰孚. 心力衰竭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J]. 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 2019年11卷7期, 1-78页, ISTIC,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