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临床的角度,37.2℃仅略高于正常体温,未达到发热状态。但判断是否发热,仍需结合生理因素、环境因素和体温测量方式进行综合分析。
医学上所谓的发热,是指人体口腔温度大于37.3℃,腋下温度大于 37℃,或者直肠温度大于37.6℃。若通过腋下温度计测出37.2℃,则存在发热的可能。在进餐、劳动、剧烈运动、进入高温环境、情绪激动等情况下,人体体温也可能升高。妇女处于排卵期和妊娠期,小儿代谢旺盛,体温略高于常人也属于正常情况。如果有以上情况无需过于担心,实时监测体温即可。此外,感冒、肺炎等疾病也可能会引起体温升高,可采用物理降温方法,如酒精擦额头,以降低体温。
少数人基础体温较低,达到此温度后已有发热、不舒服的表现,如一天内的体温波动已超过1℃,达到37.2℃仍可判定为发热,需要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