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的给药原则,是根据患者疼痛的轻、中、重的不同程度,分别选择第一、第二及第三阶梯的不同止痛药物。并针对疼痛性质和不同阶段加用辅助用药。
三阶梯药物治疗的原则是按阶梯给药、口服给药、按时给药、个体化用药、辅助用药,如下:
1、第一阶梯:轻度疼痛,第一线镇痛药物为非阿片类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必要时加用镇痛辅助药。当使用一种NSAID药物,疼痛得不到缓解时,不宜再换用其他药物,直接升到第二阶梯用药。
2、第二阶梯:中度疼痛及第一阶梯治疗效果不理想时,可选用弱阿片类药,如可待因等,也可并用第一阶梯的镇痛药和辅助药。
3、第三阶梯:对第二阶梯治疗效果不好的重度疼痛,选用强阿片类药物如吗啡,也可辅助第一、第二阶梯的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