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死亡有三个高峰分期,分别为伤后数分钟内、伤后1-4小时、伤后1-4周,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个死亡高峰:在伤后数分钟内,现场死亡占创伤死亡的50%。原因是严重颅脑损伤、严重多发伤、高位脊髓损伤、心脏、主动脉及其他大血管破裂、呼吸道阻塞等,这类病人多在现场死亡,医护人员无能为力,及时救治个别病人可获救。
2、第二死亡高峰:为伤后1-4小时,占创伤死亡的30%,称早期死亡。原因为多为重度脑挫伤、颅内血肿、胸、腹实质脏器破裂,严重多发伤、骨盆骨折盆腔出血、严重骨折等致大量出血。此类伤员是创伤早期急救的主要对象,其现场急救、途中转运、救治思路方法,决定救治效果。
3、第三死亡高峰:为伤后1-4周,占创伤死亡20%,称后期死亡。原因为严重感染﹑脓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不全及多器官功能衰竭。
参考资料:[1]付小兵,王正国,李建贤.中华创伤医学.第1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