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要将“医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 2017-08-28来源:网络

  记者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为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各地按照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严惩伤医医闹行为出台“组合拳”,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
  2016年7月以来,九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涉医案件多发势头,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及时制止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涉医刑事案件同比显著降低,其中福建省降低超过50%,江苏省、甘肃省降低超过40%,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等六省区市下降超过30%。

  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总量10.07万件,比2015年下降6.7%。涉医违法案件4037件,比2015年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全国有7万多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各地各部门加强联动,积极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问题。同时,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福建9个省份已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安徽、黑龙江等17个省份也将此项工作纳入立法计划。今年7月,国家卫计委同公安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提出10条具体的医院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严密防控,坚决打击,严密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处置涉医违法犯罪,要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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