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优先使用低价药品 降低患者药费

发布时间: 2018-04-13来源:西安新闻网

  4月12日,陕西省卫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工作的通知》,鼓励优先使用低价药品。各采购联合体和各级医疗机构在低价药品的议价和采购中,要按照不超过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原则采购,让低价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充分保障低价药品供应。在同类药品中,要优先采购、使用低价药品,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用药费用。

  为完善药品采购平台,4月起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将整合现有基层、县级和城市医疗机构3个药品数据库,形成一个目录统一、标识规范的药品采购数据库,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采购需求在平台上采购所需药品,进一步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在计算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时,应将医疗机构通过网上备案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列入基本药物统计范围,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工作的监督管理,准确掌握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对辖区重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同时,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力争2018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达到95%以上。对医疗机构存在网下采购、虚报价格采购、实际采购品种和数量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填报信息不符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省卫计委将结合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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