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药品、书报、计算机、运动用品关税下调

发布时间: 2019-04-11来源:中国经济网

  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此次关税税率调整,意味着包括药品、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以及家具、玩具、游戏品等进口税税率降至13%,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等税率降至20%。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了解,此前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为15%和3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委会〔2019〕17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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