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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3-08-28 19:15: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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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形式有哪些

    药物不良反应(ADR)是指在合格药物以正常用量和用法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时所发生的意外的、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不利或有害的反应。其临床表现形式如下:

    1、副作用:是在使用治疗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令人感觉不适的药理反应。随着治疗目的不同,副作用有时也可转化为治疗作用,如阿托品具有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加快心率等作用。在全身麻醉时利用它抑制腺体分泌的作用,其松弛平滑肌引起腹胀或尿潴留是副作用;在利用其解痉作用时,口干和心悸成为副作用。

    2、毒性作用:药物对靶器官、组织、细胞造成损害所致,对病人的危害性较大。用药后立即或短时间内发生者为急性毒性,例如大剂量使用苯巴比妥引起呼吸抑制。反复多次或长时间用药后发生者为慢性毒性,如反复注射庆大霉素引起耳聋,长期服用利福平引起肝损害。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或合用其他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在治疗量时可出现毒性反应。

    3、后遗效应: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但生物效应仍存在。如服用镇静催眠药后,次晨仍有困倦、头昏、乏力等后遗效应。

    4、药物依赖性:连续使用某些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后,用药者为追求欣快感而要求定期连续地使用该药,为精神依赖性;一旦停药会产生严重的戒断症状,这种反应又称生理依赖性。

    5、致癌作用:人类恶性肿瘤80%-85%为化学物质所致,有些化学药品具有诱发恶性肿瘤的作用。

    此外,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形式还有变态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反应等。

    参考资料:[1]史宗道.口腔临床药物学.第4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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