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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6度算低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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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36度算低烧吗

    毕蔓茹
    毕蔓茹副主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擅长: 各种慢性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感染性疾病、肝硬化、流行性脑炎、手足口病、布氏杆菌病、伤寒、寄生虫类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于肝炎、暴发性肝衰竭、肝性脑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腹腔积液、顽固性腹泻及药物性肝脏功能损伤的诊断和治疗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对于幼儿肝炎、肝损伤的治疗拥有独到的见解,对于用药的选择和治疗时机的准确掌握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对于顽固性腹水的治疗临床经验丰富,对于重症肝衰竭的人工肝个体化治疗也有深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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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体温在35℃-36℃之间不算发热,是低体温的表现。人体正常的体温波动范围在36℃-37℃之间,如果体温不足36℃,是属于低体温的表现。可能是由于外界环境温度过低,不注重保暖所致,这种情况测得的体温不是真实反映实际的体温水平。
    另外,低体温也可能是由于某些疾病引起人体的基础代谢率下降,使产热减少所致。常见的引起低体温的疾病,有甲状腺功能减退、体温调节中枢受损或者某些药物导致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异常。而发热是指体温超过37℃以上,根据体温的高低又可以分为低热、中等度热、高热和超高热,其中低热是体温在37℃-38℃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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