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发布时间: 2019-11-26来源:贵州晚报

  11月20日,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通知中提出,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在此基础上,结合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

  另外,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医保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衔接,认真测算取消耗材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基金支付的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各市(州)要合理测算,原则上不因为取消耗材加成调减医疗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标准。

  对于价格监督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医疗器械领域价格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和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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