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靶向药是常用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之一,吃靶向药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不建议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以免加重病情。
正在服用靶向药治疗的患者,一般说明肿瘤的病情并不稳定,不排除肿瘤正在发展的可能。此外,靶向药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如果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不排除会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的概率,如发热、呕吐等,也不排除容易引起异常免疫反应的可能。因此,为了安全起见,服用靶向药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不建议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如果应用靶向药治疗后,患者自觉病情平稳,有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想法,建议咨询治疗肿瘤的主治医生,医生会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能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如果主治医生认为病情可以接种,在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时,也要如实告知接种点医生,自身存在的疾病及用药情况,接种点医生同样认为可以接种,才能打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此外,对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成分过敏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以及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通常不能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为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