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痊愈后是否可以办健康证,需要根据是否还合并其他传染病而定。肺结核痊愈即意味着自身不再具备传染性,各种不适症状消失,如午后低热、咳嗽、盗汗等,痰培养结果为阴性。
1、不合并其他传染病:肺结核痊愈后,如果没有合并乙肝、痢疾、伤寒等其他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则可以办理健康证,不会受到影响;
2、合并其他传染病:如果在患肺结核期间或患病前后不幸感染上述传染性疾病,由于此类疾病需要治愈后才可参加相关工作。因此若仍在患病期间,则不可以办理健康证。
肺结核痊愈后不再具有传染性,可以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既往患病过的人群也不能大意,还是建议做好日常生活中的个人护理,如适当增加体育锻炼,提高自身的免疫力,有助于防止疾病的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