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产检注意事项

2020-08-2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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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产检是指在完成第一次产检以后所进行的第二次产检,第二次产检注意事项主要取决于第二次产检的目的,具体如下:
第一、如果第一次产检只是初步确定怀孕和宫内孕没有明确是否孕囊存活,本次产检主要是明确孕囊以内有胎心,建议在怀孕8-9周期间进行第二次孕检。重点是做B超探定胎儿是否有胎心,同时要抽血化验检测孕酮和HCG以协助判定孕囊的生长发育情况。
第二、如果女性第一次产检已经确定有胎心孕囊生长发育良好,第二次产检应该在12周左右,做B超测量NT进行早期筛查,做NT需要在12周进行,同时建议吃饭喝水以后做,结果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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