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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豆病用药禁忌
    2023-07-04 20:30:00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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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豆病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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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有蚕豆病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宜服用氧化性药物,如伯氨喹啉、磺胺类、呋喃类、维生素K3、K4,非那西丁、氨基比林、砜类等药物及中药珍珠末、腊梅花、川连等。
    以下的药物和食物比较容易引起溶血症,应该禁用,抗疟药,包括伯氨喹啉、戊奎;磺胺类的药物,解热镇痛药,如乙酰苯胺;其他的呋喃坦叮、呋喃西林、消心痛、川连、珍珠粉、蚕豆;还有一些中药,比如薄荷、樟脑、牛黄粉、腊梅花、熊胆、牛黄解毒丸等。
    除此之外,还有下列一些药物可以引起溶血,但是没有慢性非球形红细胞溶血性贫血者,用正常治疗剂量时不会引起,包括氯喹、奎宁、乙胺嘧啶、磺胺甲嘧啶、磺胺脒、长效磺胺、扑热息痛、阿司匹林等。
    关于蚕豆病的用药要特别的注意,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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