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原则,首选青霉素的治疗,如果是妊娠早期治疗,可避免胎儿感染,中晚期治疗可使感染在出生前治愈。如果梅毒孕妇已接受正规治疗,一般无须再治疗。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复发的情况,应再接受治疗。
妊娠早期和晚期应各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对妊娠早期以后发现的梅毒,争取完成两个疗程中间间隔两周,这个是治疗原则。但是如果确诊梅毒,建议一定要去医院就诊,规范治疗,降低母儿发生并发症的几率,具体剂量与用药时间一定要遵医嘱执行。
切不可讳疾忌医,延误病情,因为梅毒会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早产、死胎等。即使胎儿幸存,病情也较重,早期在孩子身上表现为皮肤大疱、皮疹,鼻炎及鼻塞、肝脾肿大、淋巴结肿大,晚期多在孩子两岁以后,表现为楔形牙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病死率及致残率均明显增高,所以规范治疗可以避免很多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