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疾病的饮食禁忌

2018-10-31 13: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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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学对患者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并有系统的理论指导。

  临床上常见的寒、热、虚、实证的饮食宜忌如下:

  寒证:适宜的原则为益气温中、散寒健牌。宜食温性热性饮食物、忌用寒凉、生冷食物。

  热证:适宜的原则为清热、生津、养阴。宜食寒凉平性食物,忌食温燥伤阴食物。

  虚证: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阳虚病人不宜过食生冷瓜果、冷性及性偏寒凉的菜肴食物。阴虚者宜滋补,清淡,忌用温热,阴虚病人则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葱、大蒜、辣椒、生姜之类。一般虚证病人忌吃耗气损津、腻滞难化的食物。由于虚证患者多数有脾胃功能的减退,难于消化吸收,因此也不宜吃肥腻、油煎、质粗坚硬的食物,食物应采用清淡而富于营养的为宜。

  实证:是指病实邪盛而言,热证,寒证中都有实证。饮食宜忌也要根据办证情况标本兼治或者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药治而获良效。如气滞者忌食怀山药、土豆等易壅滞肠胃之品,痰多者着忌食用肥肉等生痰之物。

  另外,一般要求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忌生冷:为虚寒者所忌,即不宜食用冰冷饮食,以及过多生蔬菜和瓜果。

  忌黏滑:为纳运不佳及外感初起者所忌,即不宜食用糯米、大小麦等难以消化的米面之食。

  忌油腻:为痰湿、外感及诸虚证者所忌,即不宜食用肥肉、油炸之品。

  忌腥膻:为风热、痰火、斑疹疮疡者所忌,即不宜食用鱼、虾、蟹、羊肉、狗肉、鹿肉等。

  忌辛辣:为热证者所忌,即不宜食用葱、蒜、韭菜、辣椒、酒等。

  忌发物:为哮喘、动风、疮疡者所忌。所谓发物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加重的食物。除腥膻辛辣之物外,也包括如鹅肉、鸡头、猪头肉、驴头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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