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年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21-12-16来源:央视新闻

您在求医住院过程中有遇到过因护工公司与护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互相推诿责任吗?有遇到过护工因职业能力不足造成陪护事故吗?出现陪护事故,会因为护工没有赔偿能力而申诉无门吗?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近日联合发布了《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生效实施。

据了解,该示范文本是全国首个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制定发布将引导破解医院陪护服务行业发展中,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不规范的市场管理间的矛盾。

据了解,《示范文本》明确了医院陪护服务的合同类型,厘清了主体间法律关系,引导患者慎重合理地选择服务提供方,有效减少患者和护工之间的服务纠纷。《示范文本》分别制定了三方居间合同和双方合同。三方居间合同明确了护工公司、护工、患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合同则明确了护工公司与患者之间的服务法律关系。

《示范文本》还规范了医院陪护服务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有过错的居间方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同时,明确护工的休息时间、加班工资、服务内容、免责条款等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来提高陪护质量。为了充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患者或家属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同类型。在服务模式上,患者或家属可根据患者病情采用一对二、一对多等其他服务模式。

此外,《示范文本》引入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条款。双方合同要求护工公司主动担当购买责任保险,三方居间合同要求居间方主动与患护两方共同协商责任保险或第三方责任保险购买事宜,有效分担、降低医院陪护服务期间发生的陪护人员和被陪护对象人身伤害等方面的赔偿责任风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实施医院陪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非法定备案的自愿公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同时,加大合同行政监管数字化应用,持续更新丰富敏感词句库,优化升级合同格式条款AI智能比对系统的功能,不断提升医院陪护服务行业霸王条款的发现和清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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