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骨科医生治疗股骨干骨折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并发症的发生,主要并发症如下:
1、短缩愈合:是儿童股骨干骨折中最常见的问题,我们的目标是将短缩在治疗期间控制在lcm以内。10岁以上患儿过度生长的概率较小,短缩不能超过lcm。2-10岁年龄组,过度生长加速作用明显,特别是通过手术复位的患儿更明显,所以在这一年龄段不必刻求解剖复位,还有报道同侧胫骨也可有过度生长;
2、成角畸形愈合:股骨骨折后成角畸形愈合经常发生,但极少致残疾,关键是成角的大小,超过可以接受范围的成角畸形,会造成明显的短肢畸形。成角畸形与致残的关系取决于患儿的年龄,取决于生长再塑形的潜在能力。新生儿和小婴儿在矢状面的成角高达45°也可接受,特别是股骨中上1/3骨折。如果在石膏固定早期发现成角,可及时更换石膏矫正畸形。若在后期发现成角,则需等待骨折塑形完成方能实施矫形截骨术。在此期间可以充分观察患儿的塑形能力,很多病例通过观察其塑形后使畸形自行矫正;
3、旋转畸形愈合:旋转畸形可通过X线拍片的骨性标志得以确认,在临床治疗中,旋转畸形很难通过生长塑形获得矫正;
4、不愈合或迟延愈合:一般闭合的股骨干骨折都能愈合,包括骨折端嵌入软组织的骨折,不愈合或迟延愈合的病例多发生于开放骨折或不恰当手术治疗的骨折,感染或内固定材料不合适是主要原因。
其他并发症有肢体缺血、休克、肠系膜上动脉综合征、胫骨骨骺损伤、针道感染、髋外翻、发热、骨折血肿感染、腓神经麻痹、再骨折。
参考资料:[1]田伟.实用骨科学.第2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