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治疗方法主要有药物治疗、化学药物治疗、其他治疗。
一、手术治疗
1、根治性远端胃切除术:切除胃的3/4-4/5,幽门下3-4cm切断十二指肠,距癌边缘5cm切断胃,按照D2标准清扫淋巴结,切除大网膜、网膜囊;消化道重建可选 Billroth I式胃十二指肠吻合或Billroth式胃空肠吻合。
2、根治性全胃切除术:多适用于胃体与胃近端癌。切除全部胃,幽门下3-4cm切断十二指肠,食管胃交界部以上3-4cm切断食管,按照D2标准清扫淋巴结,切除大网膜、网膜囊,根据情况切除脾脏,消化道重建常行食管空肠Roux-en-Y吻合。
腹腔镜胃癌根治术:腹腔镜胃癌根治术近年来在临床上得到逐步开展。根据前瞻性随机对照验结果,对于临床Ⅰ期的胃癌,腹腔镜手术与开腹手术相比,在安全性和治疗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异,可以作为标准治疗方式。而对于I期以上的进展期胃癌,腹腔镜手术在安全性上不劣于开腹手术,而远期效果有待进一步证明。
3、早期胃癌的内镜下治疗:直径小于2cm的无溃疡表现的分化型黏膜内癌,可在内镜下行胃黏膜切除术(EMR)或内镜下黏膜下剥离术(ESD)。目前临床上更推荐使用ESD,即将病灶周围黏膜用高频电刀环周切开,在黏膜下层和肌层间剥离。对于肿瘤浸润深度达到黏膜下层、无法完整切除和可能存在淋巴结转移的早期胃癌,不应盲目内镜下治疗,原则上应采用标准的外科根治性手术。
二、化学药物治疗
对于不可切除性、复发性或姑息手术后等胃癌晚期病人,化疗可能有减缓肿瘤的发展速度,改善症状等效果。根治性手术后辅助化疗的目的是控制残存的肿瘤细胞以减少复发的机会。早期胃癌根治术后原则上不必辅助化疗,而进展期胃癌根治术后无论有无淋巴结转移均需化疗。施行化疗的胃癌病人应当有明确病理诊断,一般情况良好,心、肝、肾与造血功能正常,无严重并发症。
常用的胃癌化疗给药途径有口服给药、静脉、腹膜腔给药、动脉插管区域灌注给药等。为提高化疗效果、减轻化疗的毒副作用,常选用多种化疗药联合应用。胃癌的化疗方案有多种,近年来研发的新型口服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物S-1,含有细胞毒性药物替加氟及另外两种酶抑制剂CDHP和0X0,化疗有效率较高。S-1单药使用和S1联合顺铂使用已被推荐为胃癌化疗的一线方案。
三、其他治疗
胃癌对放疗的敏感度较低,较少采用,可用于缓解癌肿引起的局部疼痛症状。胃癌的免疫治疗包括非特异生物反应调节剂、细胞因子以及过继性免疫治疗等的临床应用。靶向治疗包括曲妥珠单抗(抗HER2抗体)、贝伐珠单抗(抗 VEGFR抗体)和西妥昔单抗(抗EGFR抗体),在晚期胃癌的浴疗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