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肝损的诊断标准

2019-06-28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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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妊娠期的妇女来说,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损害,患者会表现出乏力以及部分患者合并有恶心、呕吐。部分患者有可能进一步发生皮肤以及巩膜的黄染,还有皮肤的瘙痒。这些情况患者应进一步抽血查肝功能,看患者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是否升高。如果患者的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大于40U/L以上,多考虑患者有肝功能的损害、肝细胞的坏死,此时需要考虑两种情况:1、患者有基础性的肝病,如病毒性肝炎,或者是自身免疫性肝炎等情况,而致使患者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情况。针对病因进行病因治疗,还需要积极的予以保肝治疗。对于患者如果出现长期的劳累、熬夜或者是休息不好,也会出现上述情况,患者需要积极的改变日常生活方式习惯;2、对于妊娠期的妇女比较特殊的两种疾病,一种情况就是患者出现胆汁淤积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孕妇特有的一种表现。因为在妊娠期间,妊娠妇女会出现激素的变化,进一步加重患者胆囊内胆汁的淤积以及肝内胆汁淤积,而进一步增加患者发生胆囊结石以及肝内胆管结石、胆总管结石的机率。另外一种比较特殊的疾病,就是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可能,这种疾病病因不明,患者需要积极的检查以后,排除其他疾病而诊断,诊断之后患者需要积极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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